一、离婚协议书写的房子归女方没有过户怎么办
倘若在离婚协议书中已经明确注明了房产归属于女方,然而尚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此时女方首先应当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对方予以积极配合并协助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若男方对此表示拒绝,女方便可依据离婚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判定男方必须履行协助女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法定义务。这是由于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具备法律效应的文件,对于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要履行吗
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的分配往往需得到严格执行。离婚协议乃是由夫妻双方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事项。因此,双方均应根据协议条款之规定,认真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如有一方未能恪守承诺,另一方可借助法律途径以确保其权益得到维护与实现。然而,若因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而导致协议签署过程中出现了不公现象,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分配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书房产归女方但没过户有效吗
在普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房屋产权归属女性,但是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时,该生效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乃两性在平等、公正、自愿基础之上就婚姻关系结束以及财产分配事宜所作出的约定,对于双方均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约束力。然而,若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法律层面来看,相关房地产的所有权仍然未得以正式移转。这显然有可能为女性权利持有者带来相关风险,如男性任意处分财产等行为皆有可能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离婚协议中写明房子归女方但未过户,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若男方拒绝,女方可以凭借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为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